人们的日常行为以预期为牵引,只有预期稳定才会有稳定的行为,只有在一个可预期的环境中,社会和经济主体才会从事创造和创新活动。譬如,消费预期会影响消费行为、就业预期会影响就业行为、生育预期会影响生育行为等。而预期不足不仅会延滞或改变既定的行为方式,更甚会使得人们无所适从、焦虑不安、悲观失望。由此,在一定意义上,稳定民众预期、增强社会信心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前提保证。换言之,如果多数民众对未来没有明确的预期,消极情绪蔓延,那么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都会受阻。从而可以认为,对民众社会预期与发展信心的把握与调适,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忽视的社会心理资源与条件。
那么我国居民当下的社会预期呈现何种特征和变动趋势?从总体上判断,当下民众预期呈现出“双重面向”:一方面,随着经济增长,物质生活水平提高,多数民众对生活改善与社会持续发展的预期亦不断提升;但另一方面,由于近年来经济增长率的趋势性下滑、收入及财富分配差距不断拉大、社会风险多发,使得部分民众的发展预期不足,消极、悲观、焦虑等情绪显现。这种正向与负向态度的并存看似不尽协调,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经济社会结构快速变迁过程中,由于利益分化以及民众需求多元化、差异化而产生的社会心态失衡。根据一项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(SASD)的统计结果显示,党的十八大以来,民众无论对社会性事项(历年预期指数分别为86.8、74.8、78.8、82.5、82)还是个体性事项(历年预期指数分别为75、81、80、87、87)的总体预期状况均稳中趋好,但其构成要素却有着明显的分化态势。具体而言,从2012年到2016年,民众预期最低的事项始终是社会层面的物价水平、食品安全、环境质量以及个体层面的收入水平与生活压力。
民众预期的高低涨跌以现实为基础,对未来状况的预期与对当下状况的判断并非断然两分,而是一种连续的心理状态。依据当下满意程度与未来预期状况,可将民众预期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。第一种类型是“正向预期”状态,此种类型的民众对当下状况不太满意但却对未来预期充足;第二种类型是“双重满足”状态,这种类型的民众既对当下状况满意又对未来预期充足;第三种类型是“双重匮乏”状态,此种类型的民众既不满于当下状况又对未来预期不足;第四种类型是“负向预期”状态,此种类型的民众对当下状况满意但却对未来预期不足。预期类型不同,其所隐含的问题焦点亦不同。
一是分配失衡可能导致的发展乏力问题。从SASD2016年的调查数据结果来看,在社会层面和个体层面处于“双重匮乏”状态的民众比例分别为20.74%和20.72%。有约两成民众既对现状不满又对未来预期低迷。具体来看,这部分群体无论是收入状况还是社会地位都处于较低层次,具有较为强烈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。如果这部分群体的状态不能得到改善,而持续处于“叠加效应”的影响之中,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。回顾改革以来的中国社会发展历程,首先通过引入市场机制,打破“大锅饭”,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。这种制度导向大大激发了全社会发展经济、创造财富的积极性。当下,由于分配和激励机制的不当甚至扭曲,中国社会的收入和财富鸿沟呈逐年拉大的趋势,这种现状也会动摇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基础。也就是说,一旦贫富差距超出合意区间,不仅难以起到合理激励的作用,反而会对总体性的经济社会系统产生负面影响。进言之,一旦收入和财富顶端的群体牢牢占据社会金字塔的顶端,整个社会的流动机制出现分割性的闭循环格局。无论是阶层分化的危机感还是挣脱阶层固化的无力感,都会让阶层地位较低者不满于现实、预期低迷、信心匮乏,也会削减社会发展动力。
二是预期过低可能导致的社会焦虑问题。在社会层面和个体层面处于“负向预期”状态的民众比例分别为2.93%和6.51%。可以看出,对现状满意但对未来预期低迷的民众比例较少,但仍需关注这部分群体的社会属性。从调查来看,民众收入水平与发展预期呈现明显的“U型”关系,而持有“负向预期”的民众在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上多处于“夹心层”。也就是说,部分中间阶层者相较于地位较低者,反而预期更低。这种具有反差的状况,表现出社会预期状况的新特征,即对未来预期不足不是利益受损者所独有的感受,部分受益者也开始产生不同程度的焦虑情绪。一方面,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变动,社会中间群体更加敏感于自身利益的得失,对如何巩固并提升既有地位焦虑不安;另一方面,当房价高企、生活成本攀升、社会保障不足、未来经济前景不明的时候,“比上不比下”的意识使得在与地位较高阶层比较的过程中,“夹心层”的相对剥夺感受更为强烈,极易陷入缺乏安全感和方向感的“漩涡”之中。
三是预期过高可能导致的政府绩效压力问题。在社会层面和个体层面处于“正向预期”状态的民众比例分别为55.24%和44.35%,意味着半数左右民众虽对现状不满,但却对未来发展抱有着较高预期。良好的预期与充足的信心是社会发展的“润滑剂”。许多后发展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,在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,即使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,但民众仍可能对此持相当宽容的态度,因为当下境遇不佳者预期在不久的将来自身也能从发展中获益,这被称之为“隧道效应”。但如果这部分群体的预期不能得到实现,或实现程度不及预期增长程度,甚或一再落空,“隧道效应”便会急剧消减,进而发生逆转,引发集体性的不满。应该承认,民众预期应该有一个合意区间,预期过低,会削弱社会发展活力;但不切实际的高预期,如果不能实现,形成的失落感会更加强烈,同样不利于社会发展稳定。在调研中,有基层干部曾提出以下令人深思的问题“为什么社会保障越来越好,民生投入越来越多,群众的满意度却没有越来越高?为什么居住环境越来越好,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,群众的幸福感却没有越来越强?”不可否认的是,改革以来多数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。但同时也应看到,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太快,民众对生活改变的期望值越来越高,对获得改善的满足度却不断降低,由此导致政府的绩效压力越来越大。没有一个国家的经济能够永续高速增长,当经济出现回落,“蛋糕”不再无限增大,民众不断高涨的预期不能得到满足时,不仅会影响对政府的信任程度,甚至会动摇政府的绩效合法性基础。
概言之,民众预期既不能过多超出社会实现能力,也不能低于现实境遇状况。只有让预期保持在一个张弛有度的合理区间,才能激发社会活力,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。对此,要进一步提振民众的社会信心,可以针对不同的预期类型分类施力。
第一,防止“叠加效应”,增强社会地位不利者获得感,实现共享发展。改革开放以来,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,居民间收入差距水平亦不断拉大,近年来一直处于0.45以上。这种状况使得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群体不仅不满于现状,而且对未来发展改善的预期也信心消沉。应该意识到,差异性原则下的分配机制既要能够起到激励作用,也应该保证社会不利群体的境遇改善。对此,要通过制度安排形成公平正义的社会分配机制,进一步释放改革发展的红利并不断惠及不同收入阶层,增强社会地位不利者的获得感,从而实现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。
第二,降低“相对剥夺效应”,拓宽社会流动渠道,实现稳定发展。当下,我们国家远未形成一个庞大稳定的中产阶层。在急剧的社会转型过程中,客观上,处于经济社会地位中间层级的群体常处于社会流动渠道“上升和下行”急剧变动的地位状态;主观上,中间层级群体的地位认同下移趋势明显,主观地位与客观地位常不相一致。由于中间群体处在既“患得”又“患失”的尴尬境地,使得其在与参照群体比较过程中,很容易产生“夹心”心态和相对剥夺感。当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时,也更易对未来预期变得低迷和不确定。这些也警示我们,逐步实现社会结构向“橄榄型”转变,就要着力培育社会中产阶层,拓宽社会流通渠道,稳定现有社会中间群体,切实增强“夹心层”的发展信心和安全感,才能不断激发社会活力,推动社会稳定发展。
第三,利用“隧道效应”,合理引导过高预期,实现有序发展。发展的过程是失衡与再平衡的过程,无可避免会触及不同群体的利益。“隧道效应”因其可包容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不平等和不平衡,从而有利于政府执政,但这种效应何时会减退或者彻底消失,则很难准确判断。换言之,即使多数民众对未来预期积极,但如果合理预期不能得到实现或过高预期超出政府满足能力,很可能会发生逆转。当下,我们既要充分利用“隧道效应”所形成的容忍空间,特别是对诸如物价水平、食品安全、环境质量、收入分配、住房等关乎民生的事项,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以多数民众的合理诉求、正常期望和获得感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;也要有序引导民众的过高预期回落到合理水平,减轻政府“无限实现可能”的绩效压力。